黄冈市档案馆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0作者:
(一)办公室。承担档案馆事务管理事项。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并督办科室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和文件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党建、政工人事、财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对外联络及政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档案馆安全管理、后勤保障、园林绿化等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指导科。负责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部门档案馆的业务指导;负责市级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部门档案馆、市级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档案室档案信息化和电子文件日常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保管利用科。承担档案馆馆库管理事项。负责档案库房安全、卫生等日常工作;负责本馆库的消防、电器等设备的管理和维修;负责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鉴定、统计、抢救保护和划控;负责档案资料利用的接待、咨询、查阅、复制、摘抄、出具档案证明和编写档案利用效果实例;依法分期分批对社会开放档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编研科。承担档案馆档案宣传编研事项。负责档案文化宣传和网站信息管理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编研工作,有计划地编辑出版档案史料、举办档案展览等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电子信息科。承担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事项。负责全市电子档案接收、汇总、数转模及容灾管理工作;负责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数据库、存储、安全)、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负责数字档案馆的建设与管理,档案馆档案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档案馆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档案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接收征集科。负责接收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和资料。征集散失在国内外和民间的具有黄冈地方特色的珍贵档案资料和反映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历史人物的档案资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指导科。负责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部门档案馆的业务指导;负责市级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部门档案馆、市级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档案室档案信息化和电子文件日常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保管利用科。承担档案馆馆库管理事项。负责档案库房安全、卫生等日常工作;负责本馆库的消防、电器等设备的管理和维修;负责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鉴定、统计、抢救保护和划控;负责档案资料利用的接待、咨询、查阅、复制、摘抄、出具档案证明和编写档案利用效果实例;依法分期分批对社会开放档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编研科。承担档案馆档案宣传编研事项。负责档案文化宣传和网站信息管理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编研工作,有计划地编辑出版档案史料、举办档案展览等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电子信息科。承担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事项。负责全市电子档案接收、汇总、数转模及容灾管理工作;负责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数据库、存储、安全)、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负责数字档案馆的建设与管理,档案馆档案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档案馆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档案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接收征集科。负责接收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和资料。征集散失在国内外和民间的具有黄冈地方特色的珍贵档案资料和反映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历史人物的档案资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