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2作者:
4月2日,市档案馆馆长杨希杰主持召开4月份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市档案馆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馆长黄勇同志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的十九条具体内容,并结合实际进行了解读。
杨希杰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把握好“什么是组织处理、组织处理形式、处理主体、处理程序、处理后果”等内容,主动对标对表,在实际工作中,要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章党规,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更扎实的作风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为推动新时期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上,副馆长黄勇同志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的十九条具体内容,并结合实际进行了解读。
杨希杰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把握好“什么是组织处理、组织处理形式、处理主体、处理程序、处理后果”等内容,主动对标对表,在实际工作中,要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章党规,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更扎实的作风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为推动新时期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