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整肃军纪
图文:副连长掠民财被枪毙
读者点题
网友“wangliang86”发来邮件:刘邓10万大军挺进大别山,有没有什么档案记录?
回应
黄冈市档案馆工作人员介绍,邓小平在大别山下过一道特殊军令――批准枪毙一名掠民财的副连长。馆藏档案《我的父亲邓小平》(毛毛著)、《中国共产党黄冈历史第一卷》均有记载。
1947年春天,刘伯承、邓小平率领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直捣国民党统治区的中心地域。由于粮草不济,个别战士偶有强征强抢民众财物的现象发生。刘邓严令各部,枪打老百姓者枪毙,抢掠民财者枪毙,强奸妇女者枪毙。
9月27日,刘邓召开旅以上高级干部会议严肃军纪,此后,又在战斗间隙纠正违纪行为。10月11日,刘伯承、邓小平率领野战军司令部机关和直属部队,进驻黄冈县总路咀(今团风县)樊家榨,邓小平又指示部队要严整军纪,不得有任何骚扰百姓、强抢民物的现象发生。12日,政治部印发“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l0月l3日上午,政治部、保卫部战士按照指示,到总路咀集镇检查部队执行纪律情况,发现警卫连副连长从小商铺走出,用刺刀挑着一捆花布、一捆粉条。负责检查的战士向商铺老板询问,得知花布、粉条皆未付款。
邓小平闻讯,怒不可遏,与刘伯承、张际春等商议后认为,这位副连长公然违纪,只能严格执行军令,以儆效尤。邓小平签署命令,枪毙副连长。
当天下午,野战军司令部在总路咀召开群众大会,主持人宣布了副连长的违纪行为和部队首长的命令,战士、民众震动很大,老百姓纷纷求情,一位为红军当过交通员的老大妈,拉着张际春副政委的手,声泪俱下:“拿几把粉条和几丈花布算不了什么,千万莫枪毙呀!”
张副政委又请示邓政委,邓小平语重心长地说:“老妈妈的话,我们理解,事情虽小,影响极坏。军纪如山,没有纪律的军队,打不了胜仗。我军铁的纪律是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管他官有多高,功有多大,只要违纪,一律严惩不饶。”
一声枪响,划破小镇的天空。战士们深刻认识到,要做胜者之师,必须要有铁的纪律,铁的纪律,是任何人都不能违反的。“红军回来了,这是我们的军队”,老百姓们奔走呼告。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对待秋毫不犯的军队,大家坚决拥护。 (通讯员 史智鹏)